人防工程的分類
人防工程按照戰(zhàn)時使用功能可以分為指揮工程、防空專業(yè)隊工程、醫(yī)療救護工程、人員掩蔽工程和配套工程。
指揮工程為戰(zhàn)時人防指揮機關的使用提供**;
防空專業(yè)隊工程用于專業(yè)隊隊員執(zhí)行戰(zhàn)時任務;
醫(yī)療救護工程是戰(zhàn)時對傷員進行早期救治的場所;
人員掩蔽工程可以供戰(zhàn)時留城掩蔽人員使用;
配套工程可以**人們的戰(zhàn)時用水、用電、物資儲備等。
對于留城居民,戰(zhàn)時掩蔽**要按照工作人員的引導進入人員掩蔽工程。
人防工程內部結構及其功能
人防工程通常由口部和主體兩大部分組成。口部由出入口和防護設施組成,是人員和設備、物資的進出通道,通常在主體的兩側,一般都安裝有防護密閉、濾毒通風、洗消、核化自動報警控制和劑量監(jiān)測化驗等設施。主體包括人員掩蔽室、衛(wèi)生生活設備及其他附屬設施,位于出入口*后一道密閉門以內,一般設有人員休息室、工作室、會議室等。
人防工程口部常用的三種門
(1)防護門(用F表示),能夠阻擋沖擊波和早期核輻射。
(2)防護密閉門(用FM表示),除具有防護門的作用外,還能起到防毒密閉的作用。
(3)密閉門(用M表示),要有足夠的剛度,起到防毒密閉的作用。
防護密閉門
人防專用通道
(1)密閉通道:是兩個密閉門之間的通道,無排風換氣要求。
(2)防毒通道:具有通風換氣功能的密閉通道。
(3)洗消間:設在防毒通道的一側,由脫衣、淋浴、穿衣檢查間組成,從防毒通道進入。
(4)簡易洗消間:設在防毒通道的一側或與防毒通道合并設置。
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有哪些不同
(1)人防地下室頂板、側墻、地板都比普通地下室更厚實、堅固,除承重外還有**抗沖擊波和常規(guī)炸彈的能力。
(2)人防地下室結構密閉,設有濾毒通風設備,具有防化學、生物戰(zhàn)劑的設備和能力,而普通地下室沒有。
(3)人防地下室有室外安全進出口,普通地下室沒有。
(4)人防地下室的防震能力要比普通地下室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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